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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困境到出路:普惠群体可持续融资的路径探索

发布时间:2025-06-13来源:可持续发展经济导刊作者:媒体中心

本文聚焦小微企业和农业经营主体等普惠群体在可持续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融资困境与解决路径。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长期沿相对独立路径演进,导致金融机构向普惠群体提供可持续融资时面临五大障碍:绿色金融标准包容性不足、融资产品与需求错配、数据可得性差、激励机制不足以及中小银行可持续投融资能力薄弱。针对这些问题,文章提出以绩效挂钩类融资工具作为突破口,并从信息基础设施和激励机制等维度尝试性地探讨了解决路径。

背景与意义

在国内外金融领域的发展进程中,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长期沿着相对独立的路径演进。理论研究多将二者视为互不相关的概念,各国央行和监管机构也多由不同部门分别制定和执行相关政策。1

在我国,监管部门对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的定义本身体现了两者在侧重点和推进路径上的差异。2绿色金融主要聚焦于节能环保、生态治理、绿色生产等特定领域;而普惠金融则侧重特定的服务对象,包括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等。3因此,在早期探索阶段,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在目标、标准、组织体系、统计口径等方面缺乏兼容和协同。例如,绿色金融更倾向于支持可再生能源、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大型企业和成熟项目,对普惠群体的减排潜力不够重视;而普惠金融的政策设计也往往未充分考虑环境成本。

Manfred Max-Neef在其“门槛假说”(Threshold Hypothesis)中指出,当宏观经济系统扩张到一定规模后,增长带来的额外收益将被随之而来的成本所抵消;社会公平与生态平衡等因素是破解这一经济困境的关键。4这意味着,推动更加包容的可持续金融,实现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和可持续发展目标之间的协同非常重要。

具体而言,为小微企业、农业经营主体等普惠群体提供可持续融资,无论在环境层面还是社会治理层面都具有重要意义。环境层面,普惠群体在经济体系中占据较大比重,其绿色低碳转型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前提。根据国际贸易中心 (International Trade Center, ITC) 的统计,小微企业在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中占比约50%,5这表明其绿色低碳转型对于实现净零排放至关重要。

然而,仍有大量小微企业未采取有效的绿色低碳转型措施。例如,加拿大银行的一项研究显示,仅有24%的小微企业制定了可行且可信的转型计划。6因此,普惠群体能否获得必要的可持续融资进行低碳转型,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可持续发展和“碳中和”目标的实现。社会治理层面,更包容的可持续金融有助于推动“公正转型”,提升金融体系的韧性和稳定性。如果普惠群体被排除在绿色低碳转型之外,将限制社会整体应对气候变化的韧性,甚至可能导致贫困和社会不平等问题的长期固化,形成经济发展的恶性循环。7

普惠群体可持续融资的现状与困境

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不够融合,导致普惠群体在可持续融资过程中面临金融排斥。针对我国东部某县级市14万笔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下称“普惠小微贷款”)数据的分析发现,仅有较少一部分的普惠小微贷款被认定为绿色贷款。

例如,在小微企业聚集的制造业、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被认定为绿色贷款的普惠小微贷款笔数不超过20%。普惠小微贷款难以被认定为绿色贷款的主要原因包括绿色标准过高和绿色产业目录缺乏相应指标。8这一金融排斥现象不仅体现在间接融资层面,也体现在直接融资层面。截至2025年3月,境内流通贴标绿色债券共1920只,其中中央及地方国企发行只数占比高达86%。9

这一现象在其他国家和地区也普遍存在。例如,欧洲银行管理局(European Banking Authority, EBA)的统计显示,欧盟信贷机构向零售小微企业发放的贷款中,被认定为绿色贷款的比例不足1%,非零售小微企业的绿色贷款也仅略高于2%。10

通过分析原因,我们认为金融机构向普惠群体提供可持续融资,目前主要面临五大障碍:

(一)绿色金融标准对普惠群体的包容性不足

绿色金融标准的制定是绿色金融体系的重要基石。11目前国际上广泛认可的绿色金融标准主要包括赤道原则、负责任银行原则、绿色债券原则、气候变化相关财务信息披露指引等。12这些绿色金融标准广泛应用于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环境信息披露等细分领域。13

我国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在构建思路上以支持大企业、大项目为主,对普惠领域的延伸不足。《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下称“2019年版产业目录”)旨在把政策和资金引导到对推动绿色发展最重要、最关键、最紧迫的产业上,服务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政策,即“三最”“三重大”。14在这一思路下,产业目录对普惠群体的绿色经济活动不够包容。

例如,对东部某县级市的调研发现,当地一家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承建当地8个小水电站的智能化改造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因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需要,向银行申请短期流动贷款7500万元。15然而,由于2019年版产业目录仅支持“大型水力发电设施建设和运营”,该笔流动性贷款无法被认定为绿色贷款。《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下称“2024年版产业目录”)对2019年版产业目录进行了更新,将“小型水电站更新改造”也纳入支持范围,提升了对普惠群体经济活动的包容性。

在构建方法上,“目录法”与“原则法”是构建绿色金融标准的两个主要方法。其中,“目录法”基于白名单原则,通过列出明确符合条件的绿色或转型经济活动,来制定行业或项目的分类目录。16“原则法”通过确立一套核心原则,如“无重大损害”“避免碳锁定”“最低社会保障”等,为市场参与者提供框架性指导。17

表1. 绿色金融标准构建方法——“目录法”与“原则法”比较18

当前我国绿色金融标准主要采用“目录法”,但该方法存在灵活性不足等问题,对普惠群体经济活动的覆盖较为有限。虽然“目录法”操作性强且界定明确,但其更新通常滞后于技术创新和产业转型,可能会导致转型路径的“技术僵化”,阻碍新兴技术和创新模式的快速纳入。19

此外,“目录法”的支持范围有限,清单式的列举往往有所缺漏。尤其是普惠群体的绿色低碳转型活动多样,或部分活动的环境影响力难以监测、转型技术路径尚未明确,目录法难以有效包容。例如,对东部某县级市的调研发现,当地某贸易有限公司从事纸板箱加工销售,其原材料为采购的废旧纸板,属于废旧资源的循环利用。然而,由于2019年版产业目录在“废旧资源再生利用”这一项中并未将废纸纳入范围,导致当地银行无法将该笔贷款纳入绿色贷款统计范畴。2024年版产业目录进行了相应增补,将废纸的回收利用纳入“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由此可见,相较于“目录法”,“原则法”有更高的开放性和技术灵活性,在扩大普惠群体经济活动包容性方面表现更优。20

(二)可持续投融资产品与普惠群体融资需求错配

目前我国较为成熟的可持续投融资产品主要是绿色贷款和绿色债券,均要求资金用于环境效益明确的“绿色”项目。然而,普惠群体融资多用于一般性日常运营支出,难以满足上述“资金用途”的限定条件。农户及小微企业的贷款需求主要为流动性贷款,这类贷款在用途上很难被认定为“绿色”,因此通常难以纳入绿色贷款范畴。以东部某县级市为例,当地人民银行对普惠小微贷款进行了“主体类”“行为类”的分类,其中“主体类”主要为无法通过贷款用途判定是否为绿色的流动性贷款。“主体类”的普惠小微贷款中,仅有8%(42笔)被纳入绿色贷款范畴,而在“行为类”贷款中,有22%被纳入绿色贷款范畴。 21

此外,普惠群体的绿色低碳转型需要大量资金支持,而符合其转型融资需求的转型金融产品供给仍较有限。

(三)普惠群体的数据可得性较差、绿色尽调成本高

金融机构通常要求普惠客户通过获取绿色认证或第三方评估等方式,满足其绿色尽调需求。然而,普惠群体多缺乏获取可持续融资所需的数据、认证、担保及监测报告能力,绿色尽调成本较高,抑制了其可持续融资和可持续发展的意愿。22例如,东部某县级市的调研显示,不少农户因未通过“有机产品”认证,而放弃绿色贷款机会。“有机产品”认证的证明材料成本在3万至5万,且仅有一年的有效期,对于农户而言,获取认证的“性价比”较低。23此外,普惠群体往往缺乏标准化的可持续绩效度量和报告方法,为满足相关认定和报告要求,还需承担高昂的第三方评估费用。24

数据不足也限制了普惠群体转型融资。转型金融对数据管理和信息披露的要求较高,需要披露关于前期路径设定、中期目标执行以及后期达成情况等全周期信息,对信息可靠性有严格的技术要求;此外,除了碳排放信息外,转型融资还要求披露转型目标和路径、配套制度措施、科学依据以及时间计划等信息。25由于规模、管理能力和资源的限制,普惠群体难以满足这些数据和信息披露要求。26尤其是高排放和难减排行业的小微企业,若无法推进净零排放进程或者提供可靠的转型计划,将面临失去融资渠道的风险。27

(四)金融机构向普惠群体绿色转型提供金融支持的激励不足

当前,绿色金融业务的考核主要聚焦绿色贷款和绿色债券,重点在于提升总量和控制风险。这一考核导向使得金融机构更倾向于服务大企业和大项目。2021年,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方案》明确4个定量考核指标,即绿色金融业务总额占比、 绿色金融业务总额份额占比、绿色金融业务总额同比增速、绿色金融业务风险总额。相较于大企业,小微企业通常信用记录和抵押不足,可持续融资规模较小且违约率较高。28金融机构向大企业提供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更易完成监管考评要求。

绿色金融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如碳减排支持工具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在促进绿色普惠金融发展方面激励效果也有待提升。覆盖面上,碳减排支持工具在2021年11月初创时仅面向全国性银行,且支持范围局限于清洁能源、节能减排和碳减排技术。29此后,虽然该工具的实施对象有所扩大,但对中小银行尚未形成实质性政策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同样只提供给符合条件的全国性金融机构,中小银行未纳入支持范围。30

从收益机制看,在市场利率下行的趋势下,碳减排支持工具对中小银行的吸引力也较有限。根据2025年4月的1年期LPR(3.1%)来测算银行通过该工具获得的绿色贷款净利差,大部分中小银行或难以获益。31

同时,普惠群体的转型融资需求较大,但金融机构在转型金融激励方面仍显不足。人民银行正牵头编制重点行业转型金融目录,开展试点和相关政策制定。32然而,由于目前转型金融尚未纳入绿色金融的考核口径,且尚未出台支持转型金融业务发展的专项政策工具,金融机构推进存在一定困难。33

(五)中小银行可持续金融能力薄弱

中小银行作为普惠金融的主力军,其可持续金融能力的提升对推动普惠群体的绿色低碳转型至关重要。然而,目前这些银行的可持续金融能力建设仍显不足。可持续金融涉及环境、低碳等专业领域,产品复杂且创新性强,要求一线员工接受系统化培训。同时,发展普惠群体的可持续金融业务,还需从业人员了解普惠金融政策及客户实际需求。但中小银行普遍缺乏专业人才和技术储备,可持续金融管理能力薄弱,难以有效识别和推广可持续项目,制约了面向普惠群体的可持续金融业务发展。

以农商银行为例,通过梳理各地农商银行组织结构发现,大部分农商银行发展可持续金融业务的能力仍较弱。截至2024年6月末,我国农商银行数量1577家,34可持续金融业务呈现一定的分化趋势。部分省级农商银行、上市农商银行及位于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和经济发达地区的机构,已成立专门部门或领导小组,如上海农商银行设有ESG工作小组,下设绿色金融工作组35;江苏昆山农商银行建有绿色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及绿色低碳转型金融服务中心,牵头推进可持续金融政策落实。36

然而,大多数中小农商银行因资源和规模限制,仍以传统存贷款业务为主。经济欠发达地区如青海、宁夏,虽然清洁能源项目丰富,却主要依靠国有大行和政策性银行支持,农商银行参与度较低,且普惠客户的可持续融资需求也较少。这一问题在其他中小银行中同样存在。一项基于全国农合机构的调研显示,大部分农合机构绿色金融业务占比较低;以绿色贷款规模为例,截至2024年6月,除北京外,其他上报数据的农合机构绿色贷款占全部贷款比重平均仅3.15%,远低于全国同期绿色贷款余额占比13.8%的水平。37

中小银行可持续金融业务能力不足、体系不健全,限制了其向普惠群体提供相应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能力。究其原因,一是专业人才匮乏。中小银行普遍缺乏既懂可持续金融政策和产品设计,又掌握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的专业人才。38二是技术储备难以满足可持续金融业务发展要求。比如,绿色信贷业务涉及绿色项目识别、定义和认证等复杂环节,对金融科技和环境风险评估技术要求高,而中小银行技术不足,仍沿用传统信贷模式,难以实现成本收益平衡。三是资金成本压力大。发展可持续金融业务需要投入系统建设、产品研发等多项费用,中小银行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往往优先考虑满足传统业务需求,对可持续金融等新兴领域的拓展较为谨慎。

解决路径探索

上一节探讨了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农业经营主体等普惠群体提供可持续融资面临的五大障碍。探索解决路径,首先应该找到与普惠群体特征相匹配的融资工具。相较于传统的资金用途类工具,绩效挂钩类工具因其灵活性和包容性,更能满足普惠群体的融资需求。然而,要充分发挥绩效挂钩类工具的优势,必须解决信息质量和激励不足两大关键挑战。虽然信息质量不足可能引发“柠檬市场”问题,但发展绩效挂钩类工具反倒能促进信息基础设施的完善,因为绩效挂钩机制使得可持续发展信息直接具有了财务重要性。同时,在激励机制创新方面,可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准公共品作用,助力普惠群体绿色低碳转型。

(一)融资工具的比较与选择

可持续融资工具主要分两类:一是资金用途类工具(Use-of-Proceeds Instruments),如绿色贷款和绿色债券,募集资金专门用于环境或社会项目;二是绩效挂钩类工具(Sustainability-Linked Instruments),如可持续发展绩效挂钩贷款(Sustainability-Linked Loan, SLL)和债券(Sustainability-Linked Bond, SLB),将利率或票息与借款人可持续绩效(如减排成效)挂钩,通过奖惩机制促使其提升表现,且不限定资金用途。

案例1:交通银行广东分行发行全国首笔“气候投融资+乡村振兴” 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

2023年,交通银行广东分行向中交融资租赁(广州)有限公司发放1.2亿元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首次将贷款利率与企业在气候投融资和乡村振兴两大领域的绩效挂钩。贷款期间,联合赤道环境评价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企业绩效进行跟踪评价。

具体条款如下:

· 如果企业完成合同约定的绩效目标,融资利率将在跟踪期内下调10个基点(10BP)。

· 在此激励下,企业承诺2023年气候投融资领域租赁项目累计投放达到30亿元;乡村振兴领域租赁项目投放金额同比增长不低于50%。

该贷款为全国首笔“气候投融资+乡村振兴”双挂钩可持续发展贷款,创新利率调整机制激励企业加大绿色业务投入,助力企业绿色转型和融资成本优化,促进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

在我国,以绿色贷款为代表的资金用途类工具起步早、发展相对成熟,但在用于支持普惠群体时遇到了上文提到的五大障碍。为了破解难题,目前在实践层面上我们观察到了两个方向的创新探索。一是通过扩充绿色信贷支持项目目录,让绿色金融标准更加包容。二是通过搭建信息平台,让“绿色尽调”更加便捷。

例如,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联合中国人民银行衢州市分行、江山市人民政府与中国人民银行台州市分行编制并于2024年发布了《绿色普惠信贷支持目录》,重点面向小微企业、农业经营主体等普惠群体。该目录梳理了17个普惠群体集中度较高的产业门类,明确界定了276项绿色普惠活动和项目,支持范围涵盖生产、建设、经营活动,及绿色原材料和设备的购置类活动,并纳入高碳行业小微企业的低碳转型活动。

贵州农信于2022年发布了《绿色普惠信贷分类目录(农业)》,通过制定农业细分领域的绿色普惠信贷标准,破解绿色资金难以有效流向“三农”的难题。39这是在扩充绿色信贷支持项目目录方面的实践。在解决“绿色尽调”难题方面,人民银行台州市分行搭建了台州“微绿达”平台,专注解决小微企业在绿色融资中“识绿难、评绿难、享绿难”的问题,为金融机构提供流动贷款绿色认定服务,探索绿色小微主体认定方式,为融资碳核算与环境效益评估提供数据支撑。40

因为绿色贷款是我国目前最主要的可持续融资工具,框架体系成熟,在此基础上的创新探索是务实的。无论是扩充产业目录,还是通过技术手段降低“绿色尽调”成本,都让参与绿色发展的小微企业、农业经营主体更容易获得绿色金融的支持。

然而,普惠群体找银行借钱常常是为了解决资金周转问题,限定资金用途的项目类贷款可能与他们的融资需求并不匹配。除此之外,资金用途类工具只对募集资金投向的产业、技术和项目做出了事先的限定,并未事后考核投资所产生的实际环境或社会效益,所以绿色贷款、绿色债券对可持续发展的实际推动作用也常常受到质疑。

绩效挂钩类工具,恰恰相反,以结果为导向,通过奖惩机制,激励小微企业、农业经营主体投身可持续发展,而且不限定资金用途,与普惠群体的融资需求更为匹配。另外,有些传统行业,减排难度较大、绿色项目较少,可能无法获得绿色贷款,但是通过绩效挂钩类工具,也可以为其绿色低碳转型获得必要的融资。可见,绩效挂钩类工具服务普惠群体,有其独特的价值,弥补了资金用途类工具的一些局限。

虽然绩效挂钩类工具潜力可观,不少人士也指出了该市场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特别是在SLB市场规模持续下降以及全球首笔SLB发行人意大利国家电力公司Enel因未完成减排目标触发利率惩罚等事件发生之后,质疑与反思的声音愈发强烈。41

不少市场参与者反馈,42从债券发行人的角度,SLB的定价并无优势,发行人要为提升可持续发展绩效付出努力,但SLB的融资成本并未相应下降;还有观察者认为,大多数SLB可持续发展目标设定过低,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设置雄心勃勃目标的发行人并未获得更低的融资成本;还有人指出,SLB的奖惩机制也不够有力,无法激励发行人提升绩效。我们认为这类现象的根源在于投资者是否愿为可持续发展买单——若他们不愿,又由谁埋单?

另一类反思来自理论界。有学术研究43认为,部分SLB发行人可能会粉饰可持续发展结果,从而获得更加优惠的融资条件;因为这类“柠檬”现象的存在,投资人会相应调高SLB基准利率,这样反而将那些“诚实可信”的发行人挤出市场。由此可见,确保可持续发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可靠性,是绩效挂钩类工具健康发展的关键。

从这些国际经验来看,发展绩效挂钩类工具至少需要解决两类问题:信息与激励。

(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绩效挂钩类工具虽在服务普惠群体方面具独特价值,但信息质量不足会制约其发展,导致“柠檬市场”效应。44然而,也有观点认为,45发展此类工具反倒可以促进信息基础设施的完善。这是因为绩效挂钩机制提高了可持续发展信息的财务重要性——融资方能否达成绩效目标直接影响投资回报,这使得可持续发展相关信息在投资决策中变得至关重要。

假设某机构投资者持有1亿美元SLB,若发行人未能完成既定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其票面利率将上升25个基点,该投资者的利息收入每年将增加25万美元。这足以激励投资者“事后”审计发行人可持续发展绩效。同样,在投资这只SLB前,投资者依赖高质量的信息预测发行人完成绩效目标的概率,从而对SLB进行定价;在完成投资后,投资者需要持续关注发行人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表现,因为新的信息将影响SLB在二级市场的价值。

例如,森博工业Sembcorp Industries, 一家总部位于新加坡的企业,涉足能源和城市开发领域,在2021年9月份发行了一只SLB,约定若2025年底未能完成减排目标,票面利率将上升25个基点。在债券发行后,公司出售了旗下两家火电厂,使得减排目标完成概率几近100%,债券估值也随之下降。46由此可见,SLB投资者对高质量的可持续信息有着强烈的需求。

对高质量可持续信息的强烈需求为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创造了契机。以衢州市为例,作为绿色金融改革试点地区,在探索转型金融创新过程中,确定了以减排目标为导向的发展主线,因此当地政府牵头建立了企业与个人的碳账户,也借此机会推出了相关的碳核算标准,并搭建了“融资主体—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平台,从而完善了碳排放相关的信息基础设施。这个案例也告诉我们,政府在可持续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中需要扮演主要角色。

案例2:衢州“碳账户”金融系统助力金融机构精准支持绿色低碳转型

2018年起,衢州在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基础上,创新构建了“碳账户”金融系统,全面建立碳排放智能监测和动态核算机制,开发碳账户金融、用能预算化管理、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零废生活”等应用场景。衢州“碳账户”金融系统以“4+6+1”为总体架构开展工作。“4”为4个度量指标,即碳排放总量、碳排放强度、能耗总量与能耗强度。“6”为6大领域,即工业、农业、能源、建筑、交通、居民生活。“1”为科技赋能。衢州“碳账户”金融系统有助于解决金融低碳资产识别难、企业精准减碳管理难、政府低碳转型治理难等问题。

衢州“碳账户”金融系统依托“衢融通”平台,整合了企业的生产经营、能耗及碳排放等数据,形成 “三维四色”贴标体系(维度包括产品、产量、税收增加值,颜色等级为红、黄、浅绿、深绿),并生成碳征信报告。数据来源包括物联网感知设备实时采集、企业自主填报并经主管部门审核确认,以及政府数据共享平台的综合整理。

衢州“碳账户”金融系统有效缓解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帮助金融机构降低绿色尽调成本,并实施差异化信贷政策。例如,衢江农商银行基于“三维四色”贴标推出“碳融易贷”产品,对“深绿”企业下调利率50个基点,“浅绿”企业下调30个基点,对“黄色”企业审慎支持,“红色”企业则不予新增授信。

(三)激励机制创新

提升可持续发展绩效是有成本的,对于小微企业、农业经营主体更是如此。在需求侧动力相对不足的前提下,大家期待供给侧可以有所作为。不论是以绿色贷款为代表的资金用途类工具,还是绩效挂钩类工具,如果不能体现一定的“绿色溢价”,那么对融资方的激励作用和吸引力就相对有限。

就绩效挂钩类工具而言,激励问题更为突出。从短期来看,针对普惠群体的信贷,可以借助财政贴息、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还应该特别关注政府性融资担保在助力小微企业和农业经营主体绿色低碳转型中可以发挥的作用。

2015年,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提出大力发展政府出资为主的融资性担保机构,2018年成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经过几年发展,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级再担保机构、市县直保机构为基础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已经基本建成,主要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等重点领域。与此同时,在农业领域,全国农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也取得一定成效。47

商业银行通常因为小微企业、农业经营主体信用风险高、服务成本高,而不愿为其提供融资。商业银行为普惠群体提供激励,支持他们绿色低碳转型的动力就更加不足。然而,这却是政府性融资担保的发力空间。作为准公共品,政府性融资担保,通过优惠的费率,帮助商业银行分担风险,从而发挥杠杆作用,撬动商业资金支持小微企业、农业经营主体,这就是中国版的“混合融资”。48如果在提供优惠的融资担保的同时,叠加可持续发展激励机制,这样就能鼓励普惠群体开展绿色低碳转型活动。

这不仅是理论猜想,青岛市农业融资担保公司已经将这样的想法付诸于实践。青岛农担以奶牛养殖为切入口,通过创新奶牛养殖全生命周期碳核算方法,并与专业数字化平台合作搭建小程序收集奶牛养殖场碳核算数据,构建了“融资担保需求—碳排放强度核算—客户分级—担保增信”的“碳惠保”业务流程。其中,碳排放强度越低的养殖场可以获得更高的融资担保额度,这样通过将碳排放强度与担保额度挂钩,从而激励养殖场开展绿色低碳转型活动。据了解,目前该业务已经落地60多个项目,完成了6000多万的融资担保增信。

全生命周期碳排放核算听上去是一个很复杂的工程。相关数据的收集会不会给养殖户造成很大的负担?降低碳排放强度与经济效益之间是否存在矛盾?经过了解,我们觉得可能并没有想象中那么让人望而却步。奶牛养殖全生命周期碳排放主要包括肠道发酵排放、粪便管理排放、饲料生产排放和能源消耗排放等。核算年度碳排放强度,需要养殖户提供的数据主要包括饲料消耗情况、奶牛存栏量情况、奶牛日采食量情况、能源消耗情况以及牛奶和牛肉产出情况。对于有一定规模、并已经使用简易的数字化管理平台的养殖户而言,这些数据的采集并不困难。另外,碳排放强度与经营效率也有一定关系。如果奶牛饲料吃得少,但是奶产得多、肉长得快,则转化率高,碳排放强度可能也相对较低,由此实现可持续发展与经济效益的统一。

从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政府性融资担保与可持续发展激励机制相结合,为小微企业和农业经营主体绿色转型过程中面临的融资难题,提供了一条极具潜力的创新路径。

案例3:青岛农担“碳惠保”推动沿黄流域养殖业向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在全球气候变暖背景下,农业经营主体绿色低碳转型普遍面临融资难题,碳金融产品供给严重不足。青岛农担公司从2021年起洞察市场痛点,创新推出"碳惠保"产品,将碳足迹核算与担保授信相结合,开创性地构建了"融资担保需求-碳排放强度核算-客户分级-担保增信"业务流程。

产品采用创新的全生命周期碳排放核算方法,涵盖从饲料种植到养殖场能源消耗等全环节,首创以标准能量碳排放(CFunit)为衡量单位。根据养殖户碳排放强度进行ABC分级,为低碳表现优秀者提供最高额外20%的担保额度,为碳减排处于中等水平者提供10%额度提升,同时支持有减排意愿的C类经营者进行设备升级改造。

为提高服务便捷性,青岛农担开发了"碳惠保"小程序,实现碳排放计算自动化,养殖户只需填写基本养殖数据即可完成核算。目前该产品已落地60多个项目,完成6000多万融资担保增信,并牵头发布了国内首个基于减排固碳的碳担保团体标准,为推动沿黄流域养殖业向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创新范例。

结 语

本文通过剖析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中的现实障碍,提出了以绩效挂钩类融资工具为核心的解决路径。相比传统的资金用途类工具,绩效挂钩类工具更能满足普惠群体的融资需求。充分发挥其优势需克服信息质量和激励不足两大挑战。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信息不足可能导致“柠檬市场”,但推广绩效挂钩类工具反能促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在激励机制方面,可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的准公共品功能,支持普惠群体绿色转型。

参考文献:

1. Knaack, Peter, Volz, U., Inclusive green finance: A new agenda for central banks and financial supervisors, Policy Briefing Paper, 2023.6.

2. 兴业研究:《协同推进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发展》,2017年12月13日,http://www.greenfinance.org.cn/displaynews.php?id=1822。

3. 根据人民银行等七部委2016年发布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绿色金融的定义是: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根据国务院2015年发布的《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普惠金融的定义是: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的、有效的金融服务。

4. Max-Neef, M., Economic growth and quality of life: A threshold hypothesis, Ecol. Econ., 1995, 15, 115-118.

5. ITC, SME Competitiveness Outlook 2021: Empowering the Green Recovery, 2021.

6. OECD, Platform on Financing SMEs for Sustainability: Activity Report 2024.

7. Knaack, Peter, Volz, U., Inclusive green finance: A new agenda for central banks and financial supervisors, Policy Briefing Paper, 2023.6.

8. 数据来源: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于2023年10月-2024年2月对东部县级市J市绿色普惠金融标准项目开展调研获取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明细数据。

9. 数据来源:中国债券网绿色低碳转型债券数据库。

10. EBA, In Response to the Call for Advice from the European Commission on Green Loans and Mortgages, EBA Report, 2023.

11. UNSGSA, Inclusive Green Finance: A Policy and Advocacy Approach, 2023.

12. 葛春尧,李强,王梅婷:《统筹建立我国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中国金融》,2023年第3期,第59-61页。

13. 黄海博,王凯:《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的国际比较》,《银行家》,2024年第5期,第94-99页。

14. 资料来源:https://www.ndrc.gov.cn/xxgk/jd/jd/202402/t20240229_1364294.html

15. 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于2023年10月-2024年2月对东部县级市J市绿色普惠金融标准项目开展调研获取的案例材料信息。

16. 刘晶宁:《国内17项地方性转型金融目录的比较与前瞻》,《气候政策与绿色金融》,2024年第9期。

17. 益言:《国际转型金融标准现状及启示》,《中国货币市场》,2022年第9期,第65-71页。

18. 根据如下资料整理。刘晶宁:《国内17项地方性转型金融目录的比较与前瞻》,《气候政策与绿色金融》,2024年第9期。上海贸促:《气候变化背景下国内外绿色金融标准的发展趋势与特征》,2025年4月18日;气候债券倡议组织:《全球绿色分类标准制定、统一及实施进展研究报告》,2022年2月。

19. 益言:《国际转型金融标准现状及启示》,《中国货币市场》,2022年第9期,第65-71页。

20. 李慧慧,齐明,孙仁金:《气候转型金融标准的国际实践及中国路径》,《气候变化研究进展》,2025年2月,第1-14页。

21. 数据来源: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于2023年10月-2024年2月对东部县级市J市绿色普惠金融标准项目开展调研获取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明细数据。

22. EBA, In Response to the Call for Advice from the European Commission on Green Loans and Mortgages, EBA Report, 2023.

23. 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于2023年10月-2024年2月对东部县级市J市绿色普惠金融标准项目开展调研获取的案例材料信息。

24. OECD, OECD Platform on Financing SMEs for Sustainability: Activity Report 2024.

25. 刘佩忠:《转型金融发展实践、存在问题与政策建议》,《中银研究》,2023年第34期,第1-18页。

26. 邵丹青:《转型金融如何确保对于小微企业的包容性?》,2023年7月28日,https://mgflab.nsd.pku.edu.cn/yjcg/gzlw/71df3355bd244daf8a9505ed267da3a3.htm

27. OECD, Financing SMEs and Entrepreneurs 2024: An OECD Scoreboard, 2024.

28. Aliano, M., Cestari, G., Madonna, S., Financial Instruments for Green Finance Tailored to SMEs, Sustainable Finance for SMEs, 2024, 73–91.

29. 张吉光,陈舟楫,傅家范:《商业银行发展绿色金融的挑战与对策》,《银行家》,2022年第12期,第64-67页。

30. 资料来源:《2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金融业“做加法”支持碳减排》,2021年11月12日,https://www.gov.cn/zhengce/2021.11/21/content_5652308.htm。

31. 数据来源:http://www.pbc.gov.cn/zhengcehuobisi/125207/125213/125440/3876551/5677572/index.html;测算方式参考张吉光,陈舟楫,傅家范:《商业银行发展绿色金融的挑战与对策》,《银行家》,2022年第12期,第64-67页。

32. 资料来源:《G20转型金融框架落地,金融工具应用将受青睐》,2022年11月28日,https://finance.sina.com.cn/jjxw/2022-11-28/doc-imqqsmrp7818423.shtml。

33.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转型金融课题组:《依托国际金融中心优势加快推动转型金融发展—“双碳”目标下上海发展转型金融的对策研究》,《上海保险》,2024年第12期,第8-13页。

34.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名单(截至2024年6月末)》,2024年9月4日,https://www.nfra.gov.cn/cn/view/pages/governmentDetail.html?docId=1177824&itemId=863&generaltype=1。

35. 资料来源: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2025年4月银行调研案例数据。

36. 江苏昆山农商银行:《昆山农商银行关于设立 “绿色低碳转型金融服务 中心”的通知》( 昆农商发(2021) 555号),2021年。

37. 浙江农商联合银行课题组:《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路径研究—基于全国农合机构和浙江农商银行系统实践》,《浙江金融》,2025年第2期,第3-15页;wind。

38. 钱立华,鲁政委,方琦:《新形势下中小银行绿色金融发展趋势展望》,《中国农村金融》,2020年第20期,第37-38页。

39. 资料来源:“标准先行,生态赋能!看这省农信社如何实现绿色普惠信贷全覆盖”,2025年3月27日,https://www.gznxbank.com/html/xn9999999/detail/58_20278.html。

40. 资料来源:“人行台州分行搭建应用场景微绿达:解决普惠金融绿色化‘三难’问题”,2023年11月7日,https://finance.sina.com.cn/jjxw/2023-11-07/doc-imzttzhw9940095.shtml。

41. 资料来源:https://www.globalcapital.com/article/2d6aslu8tt7copf96bmdc/sri/green-and-social-bonds-and-loans/after-its-step-up-enel-should-issue-an-slb。

42. 资料来源:“Sustainability-Linked Bond Handbook: A Practitioner’s Guide”第1.5节, https://anthropocenefii.org/resources/sustainability-linked-bond-handbook。

43. Barbalau, A., & Zeni, F., The Optimal Design of Green Debt, SSRN Working Paper, 2022, https://papers.ssrn.com/sol3/papers.cfm?abstract_id=4155721.

44. Barbalau, A., & Zeni, F., The Optimal Design of Green Debt, SSRN Working Paper, 2022, https://papers.ssrn.com/sol3/papers.cfm?abstract_id=4155721.

45. 资料来源:“Sustainability-Linked Bond Handbook: A Practitioner’s Guide”第3.7节, https://anthropocenefii.org/resources/sustainability-linked-bond-handbook。

46. 资料来源:“Sustainability-Linked Bond Handbook: A Practitioner’s Guide”案例8, https://anthropocenefii.org/resources/sustainability-linked-bond-handbook。

47. 截止2023年末,33个省成立省级农担公司,市县层面分支机构1154家,县域业务覆盖率达到98%,累计再担保规模1.1万亿,当年在保规模3700亿。数据参见:https://www.nacga.cn/about/company.html。

48. 关于混合融资的定义、典型模式及案例见《混合融资:聚集多方资金 合力推动可持续发展》,https://www.financialnews.com.cn/2024-08/19/content_406595.html。


作者|朱若蕾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助理研究员;胡煦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研究部负责人

编辑丨李一平

来源丨可持续发展经济导刊

文章发布:可持续发展经济导刊
文章关键词: 可持续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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