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发布的《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完善乡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根本,就是要以深化改革创新为抓手,健全相关的制度和政策体系, 将农村丰富的自然资源转化为经济价值,实现“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变。建立健全农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不仅可以有效地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更有利于促进农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和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保护生态环境、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我国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方面已经取得了积极进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相继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生态保护补偿条例》等制度文件,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此外,浙江丽水、江西抚州等地区被列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设的国家级试点,江苏、福建等省份也在自然资源领域进行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试点。应该看到,完善农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建构乡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还面临不少的问题和挑战需要破解。
本文建议,完善乡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要切实抓住持续推动市场建设、推动科学经营开发、增强政策引导与支持三个关键;做好推动乡村生态产品科学经营开发、打造生态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两项重点工作;建立健全农民作为乡村生态保护主体的受益机制,保障农民参与生态产品经营开发的获益机制,建立健全并完善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收益分配机制,完善乡村生态产品供需对接机制,拓展乡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乡村生态产品保值增值机,完善城乡资本流动机制,健全乡村人才回流机制,构建产村融合机制等九大机制。
抓住三个关键
(一)持续推动市场建设
一是要进一步强化市场意识培养,不断提高乡村居民和相关经营主体的市场意识,让广大群众了解市场需求和运作规律,主动参与到乡村生态产品的市场交易中。如引导农民开展生态农业生产,按照市场标准进行农产品生产和销售。二是要不断完善市场交易规则,建立健全乡村生态产品的市场交易规则。如建立乡村生态产品交易平台,提供交易信息发布、交易撮合等服务。
(二)推动科学经营开发
一是要不断拓展价值实现模式,将供需精准对接,根据市场对乡村绿色、有机农产品的需求,开发相关的生产和销售模式。如挖掘乡村的旅游文化资源,开发特色旅游线路、康养项目等,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实现价值转化。二是要不断增强自我造血功能,通过合理的经营开发,使乡村生态产品在市场中获得收益,增强乡村自身发展的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如发展乡村生态旅游时,让村民参与到旅游服务、农产品销售等环节,带动村民增收和乡村发展。
(三)增强政策引导与支持
一是要进一步强化政策支持,持续出台更加有效的政策,为乡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政策保障。如在土地使用、资金扶持、税收优惠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乡村生态产品的开发。二是要进一步夯实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如交通、通信、水电等,改善乡村的投资环境和发展条件,助力乡村生态产品价值更好地实现。三是要不断增强主导调节服务类产品价值实现,进一步强化政府在乡村调节服务类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如通过纵向转移支付、横向生态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手段,确保这类生态产品的价值得到合理体现。
做好两项重点工作
(一)推动乡村生态产品科学经营开发
乡村生态产品科学经营开发是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完善农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现农村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的重要途径,特别需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优化农业空间布局是基础。包括建立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因地制宜制定禁止和限制发展产业名录,把控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发展方式、发展方向、开发强度,加强产业准入管理和资源环境底线约束。此外,开展名特优品种培育和“三品一标”基地建设,采取节地、节水、节肥、节药等措施,促进农业资源的高效利用。
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是内核。强化传统农业产业升级,注重生态种植和养殖融合,形成以家庭农场、种粮大户为基础,龙头企业带动的种植养殖产业联合体。推动区域生态农场建设,在高养殖密度区推行种养结合,优化种植业、畜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等产业布局,构建林果鸡、桑鸡鱼、稻鸭鱼等多种生态种养模式。
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是抓手。以现代农业示范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为重点,将农田建设与养殖场建设相结合,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支持种植养殖结合型循环农业试点和生态循环养殖场建设。转变生态产业发展方式,走绿色低碳发展道路,推进稻虾、稻蟹种养等种养模式,提升种植业质量。
推进生态产品交易市场建设是保障。推进农业生态产品交易市场建设、拓展流通渠道、降低交易成本,打通资源变资产和资产变资本的通道。完善农业生态产品市场交易规则,明确交易主体、交易流程和交易方式。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农业生态产品市场。加强农产品绿色供应链闭环管理,推行农产品质量认证,完善农产品从农田到市场的追溯链条。
培育乡村新兴生态产业是根本。坚持保护生态优先,发展优势产业,推进国家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支持各地区创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强化乡村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相结合,将乡村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培育新兴生态产业,推进乡村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
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生态旅游产业要有特色。充分发挥乡村生态资源优势,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生态旅游产业。开展生态产业园、田园综合体、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先导区、现代农业庄园和特色小镇等示范创建。实施乡村生态旅游工程,推动乡村生态旅游与康养、教育和文化产业融合,创建特色生态旅游示范乡村,支持特色民宿和休闲农庄建设。
(二)打造生态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打造生态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是一种有效的策略,它不仅能够提升生态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还是有效地开展乡村生态产品经营开发的重要一环;不仅可以实现生态产品价值的最大化,同时更是有力于促进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特别需要关注以下几点。
一是明确品牌定位和价值主张。这通常涉及对当地生态资源的评估,以及对市场需求的分析。
二是推动政府和企业的合作。政府可以通过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来推动品牌建设,而企业则负责产品的生产和质量控制。
三是高度重视品牌推广和市场营销。包括通过各种渠道媒体渠道进行品牌宣传,参加国内外展览和贸易活动,以及与零售商和餐饮企业建立合作关系。
四是注重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责任。这意味着在生产过程中要采用环保技术和方法,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同时也要保障员工的权益和福利。如,生态好粮油利用生态投入品,从生态土壤、生态农田掌控粮油品质,确保其无污染、可循环,符合生态和健康标准。
五是不断创新和研发。包括开发新产品,改进生产工艺,以及探索新的销售渠道和商业模式。如,通过建立科研平台,推动农产品种植技术的不断革新和深加工产品的多样化发展。
建立健全九大机制
(一)健全农民作为乡村生态保护主体的受益机制
农民是绿水青山的守护者,理应成为生态价值转化的受益者。健全农民作为乡村生态保护主体的受益机制,就是要不断提升农民参与乡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内生动力,使农民充分享有乡村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带来的收益, 包括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者受益、使用者付费、破坏者赔偿的利益导向机制,加大对农民参与生态保护的奖励力度,科学建立生态产品保护为导向的考核评价体系,形成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长效机制。
(二)保障农民参与生态产品科学经营开发的获益机制
要搭建人才培养体系,提升农民就业能力,积极拓宽农民就业渠道提升就业质量,提高农民劳动所得收入。鼓励农民以自然资源、生态资源使用权入股,以股份分红的形式获得生态产品科学开发经营过程中的红利,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确保农民持续增收。
(三)建立并完善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收益分配机制
要以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为途径,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在收益分配中设立初次、再次、三次、四次分配体系。在初次分配中,坚持维护农民利益为导向,依据生产要素对生态价值转化的贡献进行初次分配;在二次分配中,由村集体为主导,将生态收益向环境保护修复与生态产品开发倾斜;在三次分配中,以慈善捐款、网络众筹等形式设立生态保护公益基金,将所获收益作为市场与政府失灵的兜底保障;在四次分配中,通过护林员、保洁员等公益岗位等有责就业岗位设置,在通过财政转移支付以及慈善捐赠等为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群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同时,又提高他们持续增收、改善生活的意愿,增强自身积极性、行动可能性以及参与感、获得感。
(四)完善乡村生态产品供需对接机制
要在产品供给上,供给主体充分摸清生态家底,挖掘并整合乡村分散的生态资源,打造品类齐全的线上乡村生态产品资源库及线下实体展厅。在需求对接上,建立乡村生态产品专属交易系统,在电商、直播平台开展宣传展示推介,促进精准对接。在线下通过生态文化节、博览会等形式充分展示乡村生态产品资源,促进供给方与消费方的良性互动,实现高效交易。
(五)拓展乡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要贯彻在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的理念,立足资源与区位优势,因地制宜做好土特产文章。在完善农业碳汇、建立生态银行、构建生态产业体系、实施生态修复保护与综合开发等多方面,科学借鉴并拓展适合地域特点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增加农民致富机会。
(六)建立乡村生态产品保值增值机制
要落实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机制,将自然资源要素成本、环境保护、修复成本等纳入自然资源价格构成,确保生态产品保值。创新生态环境资源化和产业化模式,实施生态产品精深加工,打造生态产品区域公共品牌、构建生态产品认证体系、建立生态产品质量追溯机制等,推动生态产品增值溢价。
(七)完善城乡资本流动机制
要充分盘活乡村自然资源,唤醒乡村沉睡资产,打造优质生态产品,将乡村土地等自然资源进行周转,引导社会资本投向乡村,使农民获得现金流。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促使生态保护成为投资和收益相对称的经济行为,激发市场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八)健全乡村人才回流机制
要以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为依托,构建乡村人才引、育、用、留协同体系。在引进人才方面,以政策支持、资金补贴、项目培育等方式多措并举引导专业人才返乡开展专业技术研发、就业创业等。在人才培养方面,完善科技小院人才培养制度,实施人才定向培养机制,鼓励乡村与高校联合培养新型农民。在有效用人方面,倡导人才资源共享合作,促进专业技术人才在城乡间流动。
(九)构建产村融合机制
推动农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产村融合、城乡融合、大力发展生态产业是关键,要在产村融合、城乡融合、产业发展、经济发展中促进农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将乡村生态优势与城市居民对美好生态环境需求相链接,持续发展生态研学、生态旅游、生态康养等新业态,吸引城市居民,促进乡村生态文旅产业发展。打造新型循环经济生态产业园,集中土地、资金、技术及优惠政策培育生态产业集群,构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质量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文丨 雷明,新疆财经大学“天池学者”特聘教授,北京大学乡村振兴研究院院长,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二级教授,英国爱丁堡大学荣誉教授,北京市乡村振兴专家委员会委员,福建省千万工程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原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贵州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编辑丨邓茗文 dengmingwen@sdg-china.net
来源丨《可持续发展经济导刊》2025年8月